合资企业A与银行B签定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A企业以其机器设备作为抵押贷款1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皆由A公司的经办员工甲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来A企业只还了10万元的本金及利息,B银行欲起诉A企业,请问: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