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法律> 劳动纠纷>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的能否认定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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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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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的能否认定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在公司做了11年7个月并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5个月,就被公司通知做到今天为止不用上班。当天公司便支付了12个月经济补偿金及工资。本人也在经济补偿金及工资单上签收。请问能否以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认定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11-02-15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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