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谁举证?
一.虽诊断正确,手术指证明确,按病情也可以做切除手术,但医方未经患者同意,擅自切除器官是否有过错?
二.患者因医疗纠纷提起人身损害之诉,医方申请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不属医疗事故,也未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下结论,医方以该鉴定意见分析中的诊断正确,治疗措施并无不当,不属于医疗事故为由,认为其无过错,请问医院是否完成了自己不存在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剩下的是否就应由患者对医院是否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三.对疾病有多种治疗方法,但医院只告诉患者切除器官治疗方法,使患者丧失其他治疗方法的选择权,请问医疗有过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