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过年1月31日在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车,租期是1月31日至2月15日,结果在高速上面出了事故,幸好人没事,事故损失估计在两三万左右,由于租车的时候没有仔细看合同,出了事之后才知道租赁公司只有买交强险,其他险都没有,交强险截至2月8日到期,现在租赁公司要我负责全部修车费用,还要负责赔偿他其他的损失,请问我如果打官司,有胜算吗?租赁公司是否有责任,需要付哪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