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王女士被张老板的员工小李撞伤,造成骨折,打入三个钢钉。当时小李是在下班后替张老板接孩子,王女士基本康复后想起诉,但遇到以下困惑:1. 起诉法院的选择。王女士在乡镇,起诉的法院必须是镇人民法院,直接选择县人民法院可以么?2. 事故责任分担问题。询问相关律师,律师说是王女士、张老板、小李三人一起分担。但当时的情况是,王女士已经过了马路,李却突然从王女士右侧的人行道过来并撞到了王(没有红绿灯,当时天已黑),应该由张老板负全部责任吧?3.起诉时效的问题。事故发生于2008年,经过二次手术后,2010年3月分王女士才拆线。没有过起诉失效时间吧?4. 上诉的问题。 张老板和镇上法院关系不错,即使申请回避也难免造成不公。要是在镇上起诉,法院判决后,再次上诉,是不是要遵循县-市人民法院,而不能跨级上诉 最后,补充一下,王女士原本是想通过镇上进行解决,结果张老板拒绝承担责任。王女士就准备通过镇上起诉,镇上还说要讨论出一个方案来,并让王女士去医院做法医鉴定。请问法医鉴定要去原来进行治疗的医院么?具体法医鉴定要医院提供些什么?起诉的话王女士本人就直接可以起诉吧?起诉的话还需要什么东西?除了病例还有什么?谢谢!!!
发布时间:2011-02-26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