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快8年了,上个月人事部给我一张合同意向书,我同意继签。这个月听人事部讲,上海合同工原则上不要,外地人都要,我想问问补偿是根据上海上一年平均工资,还是本人上一年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如果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你可以与用人继续签订下一轮劳动合同。
本人上一年平均工资,单位不同意要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