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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赠与弟弟住房用不用交过户费用

请问专家:兄赠予弟弟住房用不用交过户费用?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适不适用此种情况?
为盼。

发布时间:2011-04-0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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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琳律师
黑龙江博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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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琳律师  [黑龙江-佳木斯] 4000110148

可用赠予过户或买卖过户方式。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给弟弟,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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