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和丈夫是再婚,他有一子随母亲生活,我没有孩子,我丈夫现在想以他自己的名字买单位的房子,房产证办好后,再改成我一个人的名字,请问这样可以吗?是否就是我一个人的了吗?将来他儿子还有继承权吗?要怎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