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屋是20005年父亲一个人签字卖的,母亲及家里人都不同意,都没签字,现在买方又在我家所卖的院子里盖了3间平台,请问我想要回房子需要什么手续,以及买方建的3间平台还用赔偿他钱吗?我家的房子现在还没有过户,只是在我父亲卖时手写了一份协议,是父亲签字的,母亲没签,像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如果无效我能通过法律要回我家的房子吗?在要回的同时还用赔偿他们盖的3间平台吗?请律师帮忙告诉我一下,十分感谢!买我家房屋的是外地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