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购买朋友一栋新房,房产证没下来,此房是分期付款,我跟房主签了一份购买房屋协议,另住房产证下来协助过户,签上房主名字按上手印,另外又打了一张收条,受到购房一次现金25万元,签上房主名字按上手印,请问这房子是属于我的吧?这两份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这两年每月的房贷由房主付,请问这跟我有什么利益冲突吗?请你们帮助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