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目前的状态是这样的:我原来是公司在北京的办事处市场部的员工,兼着行政和财务,但现在北京办事处人事变动比较大,撤消了市场部,我也由市场部转到行政部,工资也降了将近一半,但我目前怀孕4个月,请问公司有权利给我降薪吗?如果没有,请问依据是劳动法的第几条,我好去跟公司协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