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间二楼的待拆迁的私房租与他人.楼下有一70余公分宽/6-7米长的走廊.现楼下住户已动迁,动迁组将楼下的墙和楼梯拆了,我家租户因无法上楼又在门口的地方开了一个洞上下楼.我考虑到就要动迁了也未作理论,就这样维持了几个月.现有人提醒我如果以后动迁组不承认有这么一条走廊怎么办,我的损失会很大,建议我要赶快取证,不知我该怎么取证.如果到时动迁组真的不认可有这么一条走道算不算恶意侵占,到那时我又该咋办?希望哪位大律师能费神回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