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可以理解为可以接受两个,但不能大于两个?
您好,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而银行员工代售保险,一般是由银行与各家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然后由银行员工代售,所以这种情况下,银行员工与保险公司之间并不存在代理关系,银行才是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