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妈妈于07年三次行政复议通过,被肯定属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至11年3月,突然收到社保局撤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通知,并口头说明不会扣回退休金要求在通知书上签名,后两周再通知开会要求一次性返还多年退休金,如不返还者将再日后退休金中扣除,第二次开会我妈妈无签字同意,现社保局再度发快递通知,上有附社保局单位出具的《关于撤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决定的通知》红头文件,上提及(穗劳险工休字【2009】第3593号)。因社保部门什么文件都必需上交,故现在我方无任何书面文件在手。现想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向那个部门上诉,是否在通知文件发布日期1个月内必需进行复议或打官司?!
发布时间:2011-04-20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