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和我结婚后,同她的前妻用一个假结婚证以我丈夫的名义买了一套住房,现这套住房她前妻和他的二女儿在居住,她前妻现在想把这套房子过户到她和她二女儿的名下.他们找了一个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做了一份文件,文件上说他们买这套房子我是知情的,现在这个公证上只有我和我丈夫还有她二女儿的签字,没有我儿子和他大女儿的签字,这样的公证有效吗?这个公证还没有生效(房产评估还没有做)我还可以撒消这个公证吗?他的前妻拿着这样的公证能办理过户手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