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交了订金,簦了购方合同。该房房产证上写竣工时间是2001年,发证时间是2003年,卖方结婚时间是2004年。该房是卖方婚前购买,按揭贷款,至今未还清贷款。请问:1、办理过户时是否需要卖方夫妻双方签字?2、该房的房龄按哪个日期计算?2001年还是2003年?3、中介公司提出过户时价格按卖方购房时的价格填写(与现在成交价相差20万),这样会不会对以后留下隐患?如有纠纷会不会损害到我的利益?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