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和两个股东和办公司,爸爸发现其中一个股东想要卷最大股东的钱走,爸爸想再不走自己的钱也会被卷走,所以拿了钱先走去别的城市做生意了那些钱是大股东打爸爸卡里的准备办公司的钱又35万,爸爸离开那里后大股东告了爸爸,现在被抓了三个月,还在看守所里爸爸口供只承认10万因为那35万里有一部分是公司花的但因为公司不合法所以没开票据法院已经开庭过一次了现在原告坚持要20万,他说还了20万他就撤诉案件就不存在了各位高人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如果凑到20万还了20万后真的就什么事都没了吗?是不是还要坐牢?被判刑的话大概要坐牢多久?现在还能申请取保候审吗?我们的这种情况申请哪个有利吗?要多少钱?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还有能影响量刑轻重的人是谁呢?法官还是陪审团??我请教了好多人很多人都说不要还了还也会被判刑求求各位高人指点指点!!(最好是法院的人或律师!)谢谢了
发布时间:2011-04-24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