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公司没有说任何关于不满三个月辞职后的待遇。当时也说了经过考核公司一旦给予转正后是九百加提成。如今辞职时公司先问了离职原因,然后让填了离职申请表后,才告诉我,公司中有规定不满三个月者,工资一律只是8百。可是公司的公司条例册上并没有说这规定,而且我及同事入职时公司都没有告诉。最可气的是,连公司的工作服都得让自己买回家。说这也是规定。可是公司里同事都不情。请问这个事情该怎样去处理? 谢谢,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