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大律师:您好!我是四川内江资中的一农村青年,在08年8月我用自己06年买的豪爵摩托车(已上户且手续齐全并交付手续给专卖店)卖给资中一家嘉陵摩托车专卖店,补差价在那里又换买了一辆新车,当时就签好了旧车买卖协议,注明了责任划分是:当日起以前的责任由我负全责,此以后的所有责任由专卖店负责,并且写明了过户手续由专卖店办理。今年3月我去读驾校时才知道我以前卖的车一直没有年审,并且我身份证名下的车辆年审手续要完善后才能办理新车上户及驾使证,于是我带好了当年的卖车协议找到那家专卖店,但是他们却找不到关于那辆车的任何档案及线索信息,我一时懵了,不知怎样办才好。他们有些人帮我出主意说到派出所开证明手续再到交管所注销掉就可以了,但我想的是注销后如果那个新车主来找我该怎么应对他呢?再如果那个车出了交通事故后呢?被注销的摩托车事故又该由谁负责呢?我究竟有没有责任又该负多少责任呢?况且无凭无据派出所不一定会开能注销的证明手续给我呀。哎,头疼,我真后悔那笔交易,恳请您在百忙中抽时间及时帮我出出主意,现在我该怎么做?先谢谢了。
发布时间:2011-04-27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