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夫在和我妹妹结婚前将现住房屋抵押向银行借贷55万元,(2009年11月27日借款,2010年1月22日登记结婚) 用以公司资金周转,到2010年5月20日妹夫病逝,还欠银行52万多元,现银行起诉我妹妹和妹夫的妈妈(80岁),共同偿还所欠银行的债务,(口头说放弃继承,但没有办公证,我妹妹也想放弃继承)请问;我妹妹可以不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