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法律> >我是房租客,户主的妹妹租给我的房子,房主不在本地,两年相安无事2009年的采暖费已交,户主的妹妹每...
提问问题
ASK1303963039
[上海-上海]
悬赏分:5

我是房租客,户主的妹妹租给我的房子,房主不在本地,两年相安无事2009年的采暖费已交,户主的妹妹每...

我是房租客,户主的妹妹租给我的房子,房主不在本地,两年相安无事2009年的采暖费已交,户主的妹妹每年收房租的时候都会把水电费及采暖费收费凭证一并收走,理所应当如今,我莫名其妙的收到一封传票,上面只有一个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的公章,简短的写着姓名:(户主的名字)案由:供热费。承办人:刘事由:应诉送达法警:84371221应诉时间:2010.01.27我打电话过去询问究竟,始终没人如今我想解决此事,却没有了缴费凭证也不是户主,也不能肯定传票的真伪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1-04-28 11:57 
为您推荐 [民事法律律师], 建议电话咨询律师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
我来回答(您的热心回复将给予法律需求者非常有用的指导)
(Ctrl+Enter快速提交)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知识

5分钟内,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还可以输入
50

问题补充(选填)

还可以输入
1000
获得法律解答耗时 3分钟 拥有认证注册律师 705597人 法帮网已经帮助过 534598人 有法律问题?法帮网万名律师为您解答…… 推荐律师 问题动态 0位律师回答了这个问题
答案提交成功
您的答案已成功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