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涉嫌故意伤害罪王某(32岁,已婚男子)与未婚青年小丽(19岁)有不正当关系,为此,王某与小丽的父母产生矛盾。小丽父母为制止王某的此行为便两次打电话给王某的妻子,让她管一管王某。王某一方面霸占着小丽,另一方面并不想离婚。某日,王某邀集其自认为是“在社会上混的”两个朋友胖子和锋子,让二人去找小丽的父母说说不要再打电话给其妻子。当日,王某开车载着两人来到小丽父母所开的商店路对面,为二人指明了该商店的具体位置,待二人下车后,其在车内等侯。从车内王某能清楚地看到现场状况。当胖子和锋子找到小丽父母后,刚说了两分钟话,双方便开始推推搡搡。之后,胖子和锋子持拖把棍将小丽的母亲打成轻伤、父亲打成轻微伤。而整个殴打过程持续四五分钟,王某在车内看到了殴打的过程,在看到小丽父母被打倒在地后,王某打电话给胖子和锋子让二人赶紧回到车内,当二人回到车上后,王某开车载着二人逃离现场。 目前,胖子和锋子在逃,只抓获王某。王某辨称自己让胖子和锋子找被害人只是去说事的,并没有伤害的故意。其之所以让两名“在社会上混的”人去说事是因为“自己怕打架”。 请问各位老师,王某是否涉嫌故意伤害罪?从哪些方面来论述?谢谢!
发布时间:2011-04-28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