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好友在鲁山石人山上班,属合同工。在今年5月份工作中发生意外致死。后经过协商赔付了25万元。但其家庭比较特殊,现在家中只有其妻和孩子,还有他的母亲三人,都无固定工作。由于当时他们啥也不懂,再加上伤心草草的签了协议,现在仔细想想,孩子是在上班中出的事,再加上现在一家人都成了孤儿寡母,家中没有了顶梁柱,今后的日子也不知道该咋过。想问您一下他们还能不能再向公司索赔。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您能帮他们处理这个事情。
您好,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