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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每天和这个男人发短信次数在30条以上,是否可以作为离婚证据

她每天和这个男人发短信次数在30条以上,是否可以作为离婚证据

发布时间:2011-04-2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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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平律师
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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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平律师   [广东-河源] 13539149871

要看具体的内容,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搜集证据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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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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