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月25号租了两室一厅,付了三个季度的房租,另付了3000元押金。房东是第二天来签的合同,当时她看到我家养的小泰迪,她说不给养,但是合同上没说到狗的问题。手续都办好了。最近,没经我同意就擅自拿钥匙进门来看,还翻东西。看到我家狗狗还在养,她说过两天再来看,又是没经过我同意就进来翻东西。说如果再养狗就不要住了,押金也不退。我想请问她可以这样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