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蚌埠人,2007年10月结婚,因为在2009年内有2个孩子,大孩子是2009年2月4日出生的,二孩子是2009年12月21日出生的,我在拿着二孩子的出生证明时,派出所工作人员对我产生质疑,扣留我的户口本和孩子的出生证,请问合理吗?很急的问题,21日小孩要打疫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