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原单位是一名中层干部,应聘到现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7年,刚刚工作两年,单位却无原因的要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因本人应聘到现单位的原因,妻子也被原单位辞退,现待业在家,我要求现单位给予本人8个月的工资补偿,我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据,烦请刘律师不惜赐教,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