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捷达车,于2011年4月24日在小区内撞到路虎车的左侧车门。当时122交警定我全责。被撞车强烈要求去4S专卖店维修,通过电话与4S店沟通后得知,被撞部位全部更换新的,这样一来,修车费用高出了很多倍。请问这样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