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1年 我们经熟人介绍买了蔡女士一套房子 房子是她丈夫生前所在的建筑公司所盖的 她丈夫是公司的法人代表 她没有办给我们房产证 只是以她个人的名义打了个购房款收据 房子一共三十多套 只卖出了几套 现在她又把这些房子和地皮以她丈夫生前建筑公司的名义卖给了别人 开发商需要拆楼盖新房 要求我们搬走 但是我们没有地方去 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能够要求赔偿房子吗 应该向谁索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