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以下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今有范殿生二号岗两块水田共有17.6亩,水库两个长期转让给梅敬胜 ,以每亩620元的价格转让费。从转让后梅付责大队的一切费用,以后大队抽地与梅敬胜无关。承包人:梅敬胜见证人:韩福东2000年3月3日。 急需各位律师的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