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公司上班做了两个多月的销售工作.在此期间公司没与其本人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未购社保.底薪1400(不包食宿.10W以上提成2%).现已离职.现因在职期间给朋友公司介绍了一个客户(本公司生产不了而本人又未获利).如今公司以此威胁.而公司的规章制度上标明视为炒单行为.结果是不但不给这两个月工资反而还要移交公安局处理.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