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胖怀孕四个月,在一台湾公司上班,她们公司提供工作餐,因吃公司工作餐食物中毒(三项超标),公司90%人都食物中毒,公司总是一个礼拜接着一个礼拜给她病假,让她在苏州治疗,请问她是否可以请长期病假回家自己治疗吗?或者她现在辞职的话,公司有什么补偿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