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六个儿女,四个女儿,两个儿子,其中小儿子患有脑血栓留下后遗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里就靠一个儿媳妇勉强维持,还要供女儿读书。老人还有小儿子抚养,只有大哥每年拿200元钱。其他女儿不拿一份钱。现在,老人患有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其间,由小儿子照料。那么,对于这种现状,患有疾病的小儿子还有赡养能力吗?其他儿女是否应该多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他们应该出多少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