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婆要离婚,她把结婚证拿走了,怎么办,还有我的财产怎么分啊,我在2001年在重庆买的房产,是按揭买的,我们在2002离婚,房子判给我,然后我们又复婚了,在2004年我把家从新疆搬到重庆,在重庆按揭又买了一套小房子,在去年,我老婆有做生意,她说和一个姓唐一起和火做生意,当时没有钱,我们把哪个小房子抵押给重庆银行,贷款10万元,去做生意,我8月从新疆上班回来后,她说钱赔了,还要和我离婚,当时我没有答应,因为我考虑到小孩还小,我在新疆上班,没有人照顾小孩,她们家也反对,我们就没有办离婚,到今年4月贷款快到期了,我从别人那里借了5万,我自己有1万元,我们把房子卖了,那个买房子给我首付款5万,才把贷款还上,当时房在过户那天,那个买房子的阿姨把尾款22万,其中5000元现金,21万5千打到我媳妇的银行卡上,结果到第2天,她把钱拿上跑了,打电话她不回来,我说我要和她离婚,她说我要把我住的房子再给她一半钱,我应该怎么办,她把结婚证也拿走了,我这个事能不能报警啊,怎么处理,关键我现在不知道她在那里啊,
发布时间:2011-05-01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