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与开发商签了合同并交了全款后开发商即应该及时到房产局备案,而不应发生一房多卖将时间拖到今年4月,这么长时间会发生很多事情,我母亲住了两次院,最后一次去世,现在要求母亲本人签字,我怎样解决此事,开发商与购房者签了合同收了全款应该在多长时间到房产部门备案?而且现在已经给我们发了钥匙收了2011年的物业费,我也装修过了,目前应怎样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