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律师。有个基金会的主任,牵头做敬老院的项目,招全国的代理,当时我觉得项目挺好,而且有计划书之类的一些东西。半年前交了8万元的市级代理费,那时候他们说是内部招代理,就把全款都交了,当时开的是三联据,也不正规的发票。也没别的手续。现在那个主任已经不是那个基金会的人了,我早在3个月前就向那个主任要钱,一直拖,也没把钱给我。我想知道,他的这个行为算诈骗还是什么罪行?如果打官司赢了,他没有钱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