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因一起名誉侵权,我向法院起诉了当事人。当时他是在报纸和网上均对我有贬损行为,后因他有悔过表现,并答应将网上的内容删除。我就经法院批准后撤诉了。但后来我发现网上一直未删除,就与网站及他本人联系,一直未能见效。网上的内容一直在对我进行侵权,我是否可以再次对他进行起诉。
撤诉后还能再次起诉,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44、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