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4年之前的案件现在还可以审理吗?92年那会儿农村都是承包果园什么的,而且一承包就是十年,那会自然该交一些地税之类的钱,果园里的果树是自己栽种的,然而果树小,还没到结果子的时候也要交那些税,然而不外乎自然灾害什么的,该交的还是以、点也不少要,这不是现在政策下来了,农民的地税什么的都减免了,就因为自然灾害什么的,有的部分农民交不上,就因此打起了官司,结果法官无法判案,因为自然灾害不是人力所能为的,所以这件案子就这么不了了之了,4年之后,也即现在,法院又开始提起这件案子,在此期间,村干部也换了,前任法官也换了,新审理的法官是刚上任的,我想问一下,这件案子还可以在审理吗?毕竟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减免农民的一切负担,就比如我那会上学的时候要交学费什么的,现在国家都减免了,那会已经交了,就这件案子而言,可以再审理吗?期望您的指点
发布时间:2011-05-03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