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承包一辆个人车,车主张先生。每个月付张先生承包费1000元,而且张先生的车的挂靠公司还每月发张先生2500元的工资,此工资也是从本车的营业额中出。在承包期间,本人出了起车祸,责任在我。虽由保险公司赔偿,但是挂靠公司扣张先生一年工资和年终分红,而且挂靠公司要求张先生支付公司事故总额15%的罚金,张先生要求本人现在赔偿其一年工资和年终分红以及全部罚金(现在事故总额还未确定,张先生自己估计了20万的事故总额)。张先生不承担此事故中任何责任吗,他对本人提出的要求合理吗,像这种情况本人该怎么办???(注:我们二人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口头协议也只是谈的承包费问题。)端律师您已回答,麻烦您百忙之中告诉我哪些地方不合理可以吗?十分感谢!!
发布时间:2011-05-06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