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父亲经老乡介绍在绍兴一工地做工,在工作时弄伤了手,在医院缝了十三针还加了钢针.现在还没全愈.前期治疗花了八千多,是老板付的钱.后期治疗(三个月后取钢针)还要花一千多.现在老板的意思我父亲是老乡介绍去的,不是直接招工的.再赔3000元钱就是了.但是我觉得不合理,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要怎样维权?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