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在县城打零工的从业人员张*,2011年4月6日我们一起6人临时给一个家具销售单位卸家具,报酬金额180元,但是在装卸的过程中我不幸从车上摔下来,车高3.5米,导致本人脑部淤血、骨折,5根肋骨骨折,肩部锁骨移位,肺部积水,右耳完全耳聋。后经人协商老板不愿出医疗费,请问律师:家具厂老板有没有责任?若走司法程序老板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们和老板成立不成立雇佣关系?殷切等待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