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和我弟弟一起去市场买衣服,当时我弟弟相中了一件衣服,但是由于我妈妈觉得不好看,而没有给他买,后来我妈妈到了上班的时间,要走了,在市场门外面给了我弟弟50块钱,我弟弟当时是蹲在地下的,两只手耷拉着,没有占着地面但也差不多了,钱我弟弟没有接到,掉地下了,当时旁边有个男的,在市场里面有摊位,就把钱捡过去了,我弟弟管他要,他说是他捡的,就是他的,怎么都不给,就这样就打起架来了。他们市场那边人多,我爸鼻梁那块都肿了,脸上和胳膊上有轻微抓伤。后来到派出所,市场的那个人非说是我弟弟打的他,还说要起诉怎么怎么样的,我想问一下,我弟弟现在为止,还未满十八周岁,如果真是判决的话,责任真的在我们么?会怎么判?他那边伤势也不是特别重,毕竟他们那边人多,当时市场里出来了得有7、8个人,我们家就三个,我妈妈还在一边拉架,也没动手。
发布时间:2011-05-08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