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了一间房子做生意,和房东签的合同当时是说合同未到期间不能转租的否则将扣除押金(签合同的时候交了3000元作为押金),我生意做亏了就在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偷偷转租给了他人并从他那里收取了3000元的押金,并把我与房东签的合同交给了他,现在房东知道了又让我转租给现在的经营者交3000元押金,现在的经营者又让我去和房东妥协或者退还他当初交给我的押金,我不给的话就起诉我,请问如果他起诉我的话我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这个问起又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