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奶奶在北京沙子口有两间房,是公房。奶奶育有四子一女,我大伯去世了,我父亲从小被送人了,我姑姑不参与这房子。我还有一个三叔和一个老叔,两位叔叔的户口和我奶奶的户口在一起,我老叔一直和我奶奶生活在一起,奶奶的生活费用及医疗费用等一切花销都是我老叔负担。我三叔在南苑结婚生子盖房,长年不在这里居住,而且从来没有赡养过奶奶,也从来没有给过钱花。现在那边面临拆迁,我三叔来要房子,奶奶曾经说过,将这套房子所有的拆迁补偿都给我老叔,不分给我三叔,但因为该房是公房,所以不能立遗嘱。前段时间奶奶得了脑血栓,神质不清,糊涂,谁都不认识了,我很为我老叔着急,因为这些年都是我老叔在赡养奶奶,非常不容易,老叔一家都是低保户,从来没有亏待过奶奶。请问律师:1.奶奶清醒的时候说过,不给三叔房子,现在奶奶糊涂了,如果三叔来分房子怎么办啊?2.老叔通过什么方式能维持自己的利益?3.三叔的户口在这里,但是长年不在这里居住,也从来没有赡养过奶奶,能来分房子吗?谢谢律师!
发布时间:2011-05-10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