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想为我的一个朋友咨询一个问题。他家里租给了一些学生居住,不料发生了意外事件,一个学生在他家楼顶上触摸到了高压电线。事情是这样的,那天又几个学生放学回来后上楼顶玩,有一个学生不知怎么,自己就跑到一处低矮的楼面上抓高压电线,因为他家的楼顶跟下面的楼面相差高度差不多又一米左右,有围栏围着,这条高压电线安装在前,房子建造在后。因为他家当时建房子时,供电部门也没来采取有效地防范措施,现在这个学生出事了,手心及多处烧伤,被鉴定为七级伤残(该学生为十四岁),现在这个学生的父母把我朋友及供电部门告上法庭,共同互付连带责任赔偿:1.医疗费70925.52元 2.护理费2068.66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3450元 4.后续治疗费74000元 5.伤残赔偿金75267.84元合计257012.02元当时医疗报销已报了三万左右,请问律师,我这个朋友在此次事件中要承几成责任?请指示一下好吗?
发布时间:2011-05-11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