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9.2.到公司上班到 现在,一直都上晚班,公司从来没有 安排休息过,节假日也没有加班费,没有交社保,一般来说我都 从 下午3点或4点。常常上班到凌晨3点以后。有时甚至到天亮。六七点。还有过到中午的。现在我想讨回本该属于我的那些钱。有可能吗?我们没有劳动合同,而有时按时老板加班费。老板还说了些不好听的话,我月工资3500,现在老板每月只给了我4000,也不知道他算的对吗?如果不 对那应该怎么算。我一直到现在还在上班的。可能因为长期的工作,现在我的腰部疼痛了好几月。老板现在还觉得我的工资高,用了各种办法赶我走。我现在也确实不想做了,但是我想拿回本该属于我的。请问您觉得可以吗?如果可以,我 该怎么操作。或需要准备些什么样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1-05-12 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