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事业单位医院工作者,医院一周工作时35小时,而护士长要求我们每周40小时以上才算加班,我们每周都会超过40小时的工作,一周基本48小时,星期六日都没有休息还没有加班费,夜班又多医院不给加人,大家都受不了.他们算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