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底怀孕,每次都在指定的那家医院坚持孕检,做了三次B超检查,报告上的结果都是未见异常。在那家医院的最后一次检查是已经怀孕七个半月,到了39周时,换了一家医院,经医院B超检查,查出胎儿为唇裂。由于胎儿已经成熟的缘故,不能引产。国家不是提倡优生优育的吗?第一家医院没能查出来?他们有责任吗?也不知道这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还是别的?我们做家长的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