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丢失,被人冒名办理了信用卡。在办卡人资料中,成了某大型国有公司的员工,还增添了两名同事,但上面的联系电话都是假的,签名也是假冒的。该信用卡透支2000多元没有归还。为此,银行将朋友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欠款本金、滞纳金、利息等共计8000多元。银行起诉朋友,法院会因身份信息泄露这个过失判朋友还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