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还有一个月就到五十周岁了,在一家面包厂工作一个多月未签劳动合同,由于对厂里的调味剂过敏,身上起了不良反,请假但不批,辞职不给钱,之前还压了我900元钱,我去劳动局仲裁被告知50岁不受劳动法保护,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